各部门(单位):
根据学院《教科研项目管理办法》(鲁劳职院〔2020〕9号)要求,即日起开始受理2020年三季度横向课题的结题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结题项目范围
自横向项目合同签约之日起,合同履行期四个月以上,且课题组已完成合同委托约定的事项的,由横向项目负责人依据横向项目验收/结题流程,提交材料申请结题。
二、工作流程及提交材料要求
1.所在部门(单位)初审:横向项目(合同)负责人填写《横向项目验收结题申请书》,撰写《横向科研项目验收结题成果汇编》,送部门(单位)负责人初审。
2.科研规划处复审:横向项目(合同)负责人将《验收结题申请书》《验收结题成果汇编》的电子版发送科研规划处邮箱复审。
3.提交科研规划处结题/验收材料:对科研规划处复审通过的横向项目,由负责人提交纸质版《验收结题申请书》一式3份(部门签字盖章)、《验收结题成果汇编》1份、委托单位同意结题意见书(委托方盖章原件)至科研规划处审核、盖章。
4.结题认定:对已完成山东省技术合同登记认定备案的横向合同,直接予以认定结题;不符合山东省技术合同登记认定的横向项目,由科研规划处将项目材料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裁定具体类型后,再予以认定结题。认定为同意结题的项目,由负责人上传相关材料至科研系统审核后,学院统一印发《横向项目结题证书》,通知负责人办理结题手续。
相关结题材料表格及模板请至科研规划处网站-下载中心内(http://jy.sdlvtc.cn/xzzx.htm)下载。
三、完成时间及相关要求
2020年三季度横向课题结题材料提交和审核时间截止至10月10日上午10:00。请相关部门(单位)通知至每一位课题负责人,做好结题工作。联系人:科研规划处苏鹏87196129,济南槐荫校区教学楼105西室,邮箱sdlvtckyghc@163.com。
科研规划处
2020年9月23日